2016年2月11日星期四

非婚是一種態度

母親大人由我未談戀愛到談戀愛,都忍不住插一腳進來,關心著我的進度和狀態,最擔心的就是我不結婚及不生兒女。相信正值新春節拜之際,不少成年人如我也面臨這種熱情的關注。

在網絡某一角落偶爾學到一詞,十分適合後現代青年拿來應節,「非婚」。

「非婚」是相對「未婚」的一個較進步的個人發展概念。「未婚」即預設一個人應該要結婚但尚未進行的狀態,「成家立室」此一家庭發展觀念被牢牢套在不處於婚姻關係的成年人身上。在亞洲地區不按照結婚(異性婚姻)——生兒育女—扶子女的劇本場次進行的成年人,逃不了長輩無限關切的熱情(做了也會被關照),同時也要面對主流社會一堆標籤與睥睨。

「非婚」在字面概念上,是指不在婚姻關係當中。字義上,「不在某關係當中」的描述大大減低非做不可的預設立場,降低必然婚姻的制度色彩。

這不是要反對婚姻的存在意義只是否定視婚姻為戀愛或性關係的正當性。僅循此道之人,必受著不同程度的情感束縛及精神折磨,也是遠離精神自由的愚昧思想。正如我們為單身狀態花盡力氣去說服自己「單身多好」,那也是一種因家庭標引起的精神虐待,才要努力去說明不這樣也好。人有決定自己生活的自由,應盡量消弭外界付諸之標籤。


單身而自在,雙身而快樂,已足矣。婚姻可以賦予一段關係法律上的保障,但不保證安全或快樂,沒有也不是缺憾。自由戀愛的美好,或者就是來自於沒有預設關係的束縳放開對傳統家庭關係的過份執著,也許能讓人活得更自在。